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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意义上讲,持有某一公司股份在50%以下的情况为参股,参股的股东一般为少数股东,即持有少数股份的股东。尤其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几股、几十股、几百股的股东大量存在。较复杂的参股形式为互相参股,或称交叉参股。国有股虽然较多表现为独占股和控股,但也有参股的形式。
依据公司法,参股股东亦享有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按照出资比例分红利,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等权利。但一般来讲,参股股东缺乏最终决定权或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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