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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无体财产权或无形物权,指公民或法人因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里基于智力活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一类是版权,也称著作权,有的国家又称文学产权,以与工业产权相对应,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的版权。

  知识产权具有下列特征:

  1、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或垄断性。知识产权具有独占和排他的性质,权利人可以对抗任何人,即除非经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加以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该项权利,使用该项智力成果;

  2、地域性。依照一个国家的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这个国家主权所属的地域或在双边、多边条约和专门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如欲在其他国家内受到法律保护,就要依法由该国法律加以确认;

  3、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不是永久的;

  4、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承认和保护,首先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存在该项智力成果受保护的问题。其次,智力成果的发明人、发现人等还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加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