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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鉴证部职能介绍

  交易鉴证部是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下属部门之一,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领导下为企事业、集体单位产(股)权转让提供产权交易鉴证服务。其主要职能是受市政府委托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相关文件负责涉及国有、企事业、集体产(股)权及房屋产权转让的交易鉴证工作。

  一、业务范围:

  1、国有、集体企业产(股)权整体或部分有偿转让的鉴证工作;

  2、所有涉及国有产(股)权有偿转让的鉴证工作;

  3、国有破产、兼并、重组等改制而发生的产(股)权有偿转让的鉴证工作;

  4、拍卖中涉及到国有产股权的有偿转让的鉴证工作;

  5、负责交易鉴证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为进一步搞好鉴证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交易鉴证部先后出台了:1、《企事业产权交易鉴证规程》;2、津产权鉴字[2003]01号文件《关于规范产权交易鉴证要件的通知》;3、《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鉴证档案管理办法》;4、《产权交易鉴证档案借用管理办法》;5、《交易鉴证部档案借用登记表》;6、《产权交易鉴证书更改汇审表》;7、《企事业产权交易鉴证审批表》等相关规定。

  所有交易项目要经过登记、挂牌、签约、结算、鉴证五个环节。在鉴证之前的四个环节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备。在产权交易鉴证工作中,我部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下发的第3号令、津政发[2002]16号文件、津财企一[2002]22号文件及相关的文件和市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执行。我部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运作,并以热情周到的工作态度服务于企业。

  三、产权交易鉴证部在主市场交易大厅和滨海分市场都分别设有鉴证窗口,有专人为企业提供咨询、鉴证服务。对所有已交易完毕并已发放交易鉴证书的项目,交易鉴证部有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保存并统计相关数据。附件:

  1、《企事业产权交易鉴证规程》

  2、津产权鉴字[2003]01号文件《关于规范产权交易鉴证要件的通知》

  3、《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鉴证档案管理办法》

  4、《产权交易鉴证档案借用管理办法》

  5、《交易鉴证部档案借用登记表》

  6、《产权交易鉴证书更改汇审表》

  7、《企事业产权交易鉴证审批表》

  来源:产权中心交易鉴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