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程序工作:
1、审核转、受让方共同填写的《产权交易合同》。
2、通知符合签约要求的交易项目的代理会员,安排转、受让双方于每周二、四上午集中到天津产权交易市场,在市场的主持下和天津市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签约。
3、在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录入成交合同,对已经签约成交的项目及时摘牌。将交易要件转到下一步结算程序。并在内部《承办表》“签约成交”经办人一栏签字。
4、经过挂牌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来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