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职责
1、负责受理审查会员单位(代理机构)提交的交易要件。
2、负责审查转、受让方交易主体资格。
3、负责审核转、受让方分别填写的《产权转让申请登记表》和《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真实。
4、负责审核转、受让方与代理机构(会员单位)分别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内容。重点审查代理费收取情况。
5、负责组织与产权转让项目挂牌期间产生的竞价行为有关的协调工作。
来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