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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部挂牌职责

  挂牌职责

  1、负责审核登记窗口转来的交易要件。

  2、负责把确认要件合格的产权交易项目有关内容录入“天津产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交易项目在中心网站和交易大厅的大屏幕挂牌公示。

  3、根据转让产权的性质和交易客体严格执行交易挂牌期限。挂牌公示期间不允许成交。

  4、负责受理产权转让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产生的竞价业务。

  5、负责产权交易登记、挂牌、签约、结算的情况统计工作。

  来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