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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60%以上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在企业办理投资项目过程中,昔日的“文件旅游”、“公章开会”等现象在重庆将成历史。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从2005年始,重庆市新开工的项目60%以上将不再需要审批,只需报所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即可,所有备案项目一律实行就地就近属地化备案,备案时间不超过2天。

  对于其他40%左右的新开工项目,今后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的数量,仅占新开工项目数量的15%左右。需要核准管理的重大类、限制类及外商投资项目数量约占20%—25%。

  对于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和内容,重庆市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审批制的项目,主要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其审批程序是由负责审查初步设计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所有管理部门,采取联合办公等方式,实行一次性审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即可,核准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10个工作日的,必须说明理由。核准不再全面审查,只从产业政策、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生产力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

  重庆投资体制的这一改革得到企业人士和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专家黄锡生教授说:“过去的‘审批经济’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容易滋生腐败。只有结束‘审批经济’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才能真正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透明和健康的发展、竞争环境。而这项投资改革无疑起到了结束‘审批经济’的作用。”企业人士认为,这项改革无疑将有利于实施“阳光作业”、打造“有限政府”,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健康、稳定增长,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还有专家学者认为,此项改革对企业和政府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如此一来,不仅投资环境更为宽松,而且政府行政管理的成本和承担的审批风险也会相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