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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共 青 团 中 央
国资发群工[2005]106号
关于命名和认定中央企业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2004年,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团十五大精神,积极落实国资委职工素质工程的要求,紧密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任务,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培养了大批青年人才,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涌现出一批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中央企业青年集体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安全意识、竞争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合作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发奋成才,经过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运载火箭型号总体研究设计室等51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热轧带钢厂1780生产线等210个青年集体为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涵,创新工作方式,再创工作佳绩。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拓进取,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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