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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6日联合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这个《指引》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制定的。
《指引》中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就改革方案的合规性以及技术可行性与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进行沟通,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统筹安排,通知有关公司董事会在指定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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