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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07年度入选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场内、场外具有产权交易代理资质的会员单位:

  为产权交易代理业务规范运行,现将市国资委[2007] 3号通知规定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入选24家机构可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承接由市国资委核准和备案的评估项目。

  二、凡由市国资委核准和备案的评估项目,各单位均需聘请入选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否则不予核准和备案。

  三、2006年12月底以前已与非入选机构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协议,并正在开展评估工作,但尚未完成评估报告的评估项目,请评估机构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资产评估委托协议及评估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并尽快完成评估工作。

  四、涉及前款所述情形的资产评估项目,请评估机构督促企业将资产评估报告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逾期不报,市国资委将不予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

  五、入选机构名单:

  本市机构:

  1、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天津金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天津市津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6、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7、天津市大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天津市国信倚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天津阜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天津市兴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1、天津市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2、天津中兴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3、天津大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4、天津北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5、天津吉威汇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天津中岳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天津天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8、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9、天津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外省市机构:

  1、北进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200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