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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央企产权交易平台在沪签署“上海协议”

  全国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系统工程正式启动,建设统一的全国产权大市场工作再次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继2月28日沪、京、津、渝四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与五家媒体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并实行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后,四家央企试点再次合作,共同探索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制度体系。

  规则各异阻碍市场统一

  3月10日下午,京、津、沪、渝四家央企交易试点机构在上海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约定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这一签约标志着全国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系统工程正式启动,建设统一的全国产权大市场工作再次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由于行政区划分割等原因,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了各地不同的交易规则。因此在跨区域企业并购重组时,往往会发生各地政策随意性大、不规范运作的现象,不仅妨碍了公众对产权市场的了解、认知及参与,影响了产权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的更好地发挥,而且给产权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隐患,也从根本上影响各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的深入合作,阻碍统一全国产权大市场的发展进程。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规则在行业内的呼声日渐高涨。

  就在上个月28日,京、津、沪、渝四家央企交易试点机构确立了项目信息的联合披露制度,走出了市场统一运作的第一步。交易规则寻求统一接踵而来,无疑成为产权交易市场春天里的又一股暖风。

  新浪产权在采访四家机构时,他们一致认为,只有产权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的逐步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全国产权大市场的信息交流、交易联动、项目合作、资源共享,真正降低产权市场的交易成本,才能真正促进产权市场的大繁荣大发展。基于这样的共识,由上海联交所牵头,四家机构多次磋商,共同约定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以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提升。

  建立联合磋商机制

  新浪产权了解到,根据协议,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将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联合磋商机制,具体包括:对各自交易制度体系中的规则和流程的异同点,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磋商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四方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规则及其项下的信息披露办法、受理办法、竞价办法、资金结算办法、审核办法、收费办法、纠纷调解办法等。同时,在统一交易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统一交易系统的需求,四方根据具体情况对交易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统一,以满足新交易制度体系的需要。

  而在统一交易制度体系及交易系统的基础上,四方还将积极探索实现国有产权联合发布、联合受理、联合竞价等深度合作,并欢迎其他产权交易机构使用四方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及交易系统。

  据悉,全国四大产权交易机构的上述合作事项将作为系统工程抓紧推进,为了加快推动这一系统工程,四家产权机构还邀请了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作为“协调员”和“指导员”。

  产权市场统一迈出坚实一步

  专家认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刚刚推行不久,沪、京、津、渝四大产权机构又联手合作推进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统一,这充分说明,中国产权市场正在以最开放的姿态迎接资本市场的新一轮发展大潮,全国四大产权交易机构就统一全国产权市场交易规则形成了“上海协议”,这是中国产权市场发展历史上一个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

  “上海协议”的签署,将中国统一产权大市场建设往前推进了历史性的一大步,其意义极其深远。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裁蔡敏勇认为,统一的产权交易规则是资本市场运行成熟的重要标志,“上海协议”的签署,是四家产权机构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引领下,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发选择,这标志着全国产权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大大提速,基于市场化的合作与发展迈向了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轨道,也是产权市场逐步迈向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组成部分的一个重要标志,将给产权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带来深刻的变革。(文/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