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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资委网站17日的消息,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会议”上表示,根据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安排部署,国资委将从第二任期在非上市中央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技术骨干探索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
邵宁透露,初步考虑,按照分类指导、点面结合、试点先行的原则,一方面是结合任期考核结果给予任期奖励。另一方面拟在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以及公司治理完善、正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集团的少数中央企业中,探索非上市公司企业高管人员中长期激励办法。
邵宁指出,在目前阶段,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相应的配套改革没有跟上,因此股权激励还不具备普遍推开的条件,只能在有条件的企业逐步试点。从试点中反映的问题来看,存在股权激励实施条件过宽、业绩考核不严、预期收益失控等问题。
邵宁表示,按照审慎、从严的原则,既考虑调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又考虑股权激励实施的科学规范性,尝试建立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同时,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拟定了实施股权激励试点的补充意见,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进行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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