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制约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不利于有效推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因此,应健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在农村土地承包制不变的条件下,由农民根据自愿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实行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这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发展。——经济学家厉以宁3月3日在第十届北京大学光华新年论坛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