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财产应由财政部门实行综合管理。国资营运体系应由国家统一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出资、分别受益,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分级营运国有资本,被出资企业自主经营,各涉事主体依法规范运行。国资委管理并不管到具体的人和业务。所谓管资产就是管营运资本,依法从被投资企业获取收益;管人就是依法选择企业经营者;管事就是依法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洪虎5月18日做客2008城市国资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