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7月3日消息 国家发改委2日正式公布了电价上调方案。根据方案,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适当提高,但四川、陕西、甘肃省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该方案已于7月1日起执行。其中,南方电网的云南省提价幅度最高,为每千瓦时0.035元;东北电网的内蒙古东部地区提价幅度最低,为每千瓦时0.0043元。通知指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